媒体报道,近日,上海一名母亲拍下令她心碎的一幕。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女儿今年7岁,在上海杨浦区一处游泳馆学习游泳。原本对游泳很感兴趣的女儿,从一个多月前开始,突然很抵触游泳,还说教练请她喝水。8月17日,王女士听到女儿的哭声时,在距离水池较远的家长等候区,用手机放大查看女儿情况,没想到拍下了令她心碎的一幕。视频画面显示,王女士的女儿游泳游到中段时突然停了下来,随后赶来的教练,竟在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把将她的头按到水下,并重重地推到岸边。女儿随即大哭着跑出来,情绪非常不稳定。
事发后,王女士立即带着视频找到游泳馆方进行质问,对方却表示这是正常行为,“教练也是这么教自己儿子的”。记者联系了视频中的胡教练,对方表示,整个游泳池只有1.6米深,他的目的不是想让她喝水,而是想让她知道,即便掉下去了,脚踮一下也能起来,只是想帮助小朋友克服恐惧。
这则发生在上海某游泳馆的事件,绝非简单的教学方式争议,而是折射出儿童权益保护与行业监管的多重困境。从事后的交涉也可以看出,这并非是教练单一的行为,而很可能存在于行业习规中,有必要对少年儿童技能培训行业有更多的警醒。
这名游泳教练的行为如果证据确凿的话,从法律上看已经构成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游泳馆方回应“正常行为”的定性,反映出经营者对儿童权益的漠视。家长支付高价费用购买专业服务,获得的却是对孩子的身心打击,这同样也构成合同违约和侵权责任。因为合同肯定不会授权教练可以采取强硬威吓手段迫使学员服从。
这次事件还暴露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缝隙。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虐待、体罚未成年人,但类似“教学需要”的行为往往游走在灰色地带。教练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关键在于其是否超出“必要限度”。在实践中,教练行为常被淡化为教学方式问题和态度问题,进而使施害者难以受到法律追责,受害者难以获得司法救济。
因为在教练主导的情形下,很容易会把儿童的不服从形容为娇气和顽皮,儿童还能如何辩解?进而将毫无准备的儿童按入水中,显然已超出正常教学范畴,涉嫌构成体罚甚至虐待,但是如果没有被摄影取证,家长又何以保护孩子的利益?
在这样的游泳课堂上,很鲜明的体现了权威关系中对弱势个体的“规训暴力”。这意味着,权力往往首先通过对身体的控制实现服从,并以规训的名义放大。教练凭借其专业权威和成人身份,对儿童身体行使着支配权。这种以制造恐慌为手段的教学方式,居然不被检讨反省,还理所当然作为了课堂正常培训手法,恰恰是通过展示权力来确立权威,折射出这种暴力行为被默许的行业隐患。
真正的教育应建立在信任、尊重和科学方法基础上,而非通过制造恐怖来强制服从。要防止不当行为不再继续存在于监控之外,体育主管部门应制定更细致的教学行为规范,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教学;游泳协会应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教练实施行业禁入;市场监管部门需加强对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家长更应成为儿童权益的坚定守护者,对任何不当教学行为保持警惕并敢于报警,勇于维权才是正道。
文 |记者 戚耀琪
图|AI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