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污水!文昌市吉江水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Comments · 8 Views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21日,记者获悉,因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近日,文昌市吉江水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文昌市吉江水务有限公司于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21日,记者获悉,因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近日,文昌市吉江水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文昌市吉江水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1月14日,在文昌市东路镇约亭产业园7号路A16地块存在多次水质超标情况,认定文昌市吉江水务有限公司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版)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

  据悉,文昌市吉江水务有限公司由重庆吉江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文昌市东路镇约亭产业园7号路A16地块。针对文昌市吉江水务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8月14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市吉江水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李彦昆】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