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乘车安全谁之责?家长失职索赔车企200万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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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的一起家庭悲剧中,一个年幼的生命因一次意外的座椅调节而消逝,引发了关于产品安全与家长监护责任的深刻讨论。 2023年5月1日,宗某驾驶着一辆商务车,车内载有他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本是一次普通的

  在上海的一起家庭悲剧中,一个年幼的生命因一次意外的座椅调节而消逝,引发了关于产品安全与家长监护责任的深刻讨论。

  2023年5月1日,宗某驾驶着一辆商务车,车内载有他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本是一次普通的家庭出行,却变成了无法挽回的灾难。当车辆在等红绿灯时,宗某5岁的女儿不慎将座椅调至最低,意外地挤压到了坐在第三排左侧、年仅2岁7个月的弟弟,导致他全身青紫,失去意识。尽管紧急送医,但孩子最终还是因缺氧缺血性脑病离世。

  事后,宗某夫妇将汽车生产商告上了法庭,认为车辆座椅缺乏自动感应回缩功能,设计存在缺陷,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总计200万元。然而,法院在经过审理后,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涉案车辆已通过国家强制认证,座椅调节功能符合安全标准。车辆的《用户手册》中明确指出了儿童保护装置的使用规范,并警告了未正确使用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法院认为,车企已在合理限度内履行了警示义务,而本案的直接原因是家长未履行监护职责,放任儿童在无监管状态下操作座椅。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产品缺陷是认定产品责任的首要因素。在此案中,并无证据显示车辆座椅设计存在缺陷。同时,车辆作为一种复杂的工业产品,车企在警示义务的履行上需遵循严格标准,而涉案车辆的警示内容已采用了明确的语言和醒目的标注,符合合理警示的要求。

  父母的监护失职行为在此案中尤为突出。根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教育、保护义务,应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然而,宗某夫妇未为年幼的儿子使用安全座椅,且在车辆行驶中放任他脱离监护,这种监护失职行为与儿子的不幸离世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在判决书中,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明确指出:“警示不能替代监护,责任的边界止于理性预期。”这一判决不仅为儿童乘车安全树立了司法标杆,也再次提醒家长们,监护责任重于泰山,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许多网友表示,这起悲剧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提醒家长们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同时,也有观点认为,车企在产品设计上应更加考虑用户场景,增加安全保护措施,为消费者的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这起案件虽然以悲剧收场,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安全无小事,每一个细微的举动都可能成为守护生命的防线。家长们应更加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企业也应从用户角度出发,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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