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伊始,四川电影圈迎来重磅利好!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近日联合印发新的《省级财政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增对电影高新技术应用、影片宣传发行、电影市场消费等方向的资助,同时将影片奖励最低票房线提升至5000万元。新办法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了解,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由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按电影票房收入的5%缴纳,其中40%缴入中央级财政,60%缴入省级财政,主要用于电影事业发展相关支出。
作为对“老办法”的更新,此次出台的“新办法”紧扣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明确了省级电影专资的使用范围、分配下达、资金管理、绩效监督等方面内容,并在支持方向上进行调整。
新办法进一步扩容内容创作扶持范围,更注重内容与技术创新。在资助类型上,首次将科幻题材影片、运用人工智能(AI)和虚拟现实(VR)技术辅助创作的科技创新融合影片、青年电影人才原创优秀影片纳入资助范围,与围绕宣传思想工作大局组织创作的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片、文化特色和艺术创新影片等优秀影片一道,获得发行放映和宣传推广资助。在奖励标准上,新办法简化原来的票房阶梯划分规则,将影片奖励“起征线”从3000万元提升至5000万元:对首次公映票房在5000万元至5亿元的影片,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票房5亿元以上的影片按照《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执行,即首次公映累计票房达5亿元(含)以上不达10亿元,奖励400万元,首次公映累计票房达10亿元(含)以上,奖励600万元。
新办法还通过消费与交流双向赋能,激发电影市场活力,首次将“资助促进电影市场消费”列为独立支持方向,明确对全省性电影促消费活动给予补助。
针对影院端,新办法兼顾运营提质与技术升级,推动影院扶持提质升级。具体来看,对正式营业满一定年限并进行设施设备升级更新的影院,按照上年度票房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对全省影院上年度电影票房收入和票房增幅按照60%和40%权重测算统计排名,对综合排名靠前的影院给予奖励;对影视企业采购使用先进电影智能制作技术、虚拟现实电影通用技术、电影虚拟摄制技术、电影高格式摄制放映技术和电影视觉效果技术等,按技术设备实际购置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提到的“影院”是指在川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加入院线运营、电影放映机2K及以上的影院;影片则是指依法在川备案、立项并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国产影片。此外,为保障政策连续性,新办法明确在老办法有效期内的新建影院、乡镇影院,可继续按该办法规定申请“新建影院”“乡镇影院”补助。
【来源:四川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