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12月11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12月11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保定市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区域联防联控要求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结果,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12月11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沧州市
经会商研判,预计12月11日扩散条件转好,本次污染过程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2月1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综合:邯郸环保、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沧州生态环境发布
来源:长城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