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现在多数老板也在注册个体户,申请享受个税核定0.5%?
许多企业主可能都思考过这个问题:公司账户上的利润,是否可以直接由老板个人支配使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其财产不等同于股东个人财产。公司实现收入后,首先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依据行业不同,通常在6%至13%之间。在扣除各类成本费用后,利润部分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可适用5%税率。税后利润若分配至股东个人,则需再缴纳20%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粗略计算,企业利润在完成上述纳税环节后,最终到达股东个人手中的部分,税负比例可能接近40%。这一现实情况,也促使许多企业主开始思考更为优化的资产配置方式。
近年来,不少企业主在已有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同时设立个体工商户。截至2023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数量已达1.27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近七成。这一组织形式规模灵活,受到政策倾斜,例如可适用核定征收方式纳税。
部分大额个体工商户年开票额400万元以内,个税可申请享受0.5%—1%,综合税率约2%;而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若月开票额不超过10万元,还可享受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双免政策,税负为零。这类组织形式可用于承接部分无票支出业务,或面向对发票类型无特殊要求的合作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整体税负。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享受优惠需建立在真实业务基础之上,任何脱离实际经营的安排均可能引发风险。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政策细则存在差异,企业需结合自身情况理性判断。
税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的重要一环,科学配置组织形式,有助于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如何在合规范围内优化结构,成为许多企业主关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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